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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哈爾濱市一條由省標準研究院和省家庭服務協會、搬家行業協會共同出臺的《搬家服務質量要求》于3月份正式開始實施。
據了解,該標準將服務流程分為前期接待、服務準備、服務提供、服務結束四個程序,并根據消費者、媒體、搬家服務機構反映的熱點問題,按流程逐條提出了相應的服務質量要求。如民宅搬家的“前期接待”中要求,“公示的《搬家服務項目、收費價格表》應準確、全面”;“服務提供”則規定,按時到達消費者指定地點,不能卡、拿、要消費者錢物;“服務結束”的現場驗收需消費者或其代理人參與并簽字認可。《搬家服務質量要求》的實施有助于促進我省搬家服務質量的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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